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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识精神分裂症(一)——定义及其发病类型

一、精神分裂症的定义

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慢性疾病,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,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,涉及感知觉、思维、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。患者一般意识清楚,智能基本正常,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。病程一般迁延,呈反复发作、加重或恶化,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,但有的患者经过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。

二、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类型

1)偏执型

这是精神分裂症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,以幻觉、妄想为主要临床表现。幻觉多以言语性幻听、命令性幻听、评论性幻听。妄想常见的是关系妄想、被害妄想等。

2)青春型

在青少年时期发病,以显著的思维、情感及行为障碍为主要表现,典型的表现是思维散漫、思维破裂,情感、行为反应幼稚,可能伴有片段的幻觉、妄想;部分患者可以表现为本能活动亢进,如食欲、性欲增强等。该型患者首发年龄低,起病急,社会功能受损明显,一般预后不佳。

3)紧张型

以紧张综合征为主要表现,患者可以表现为紧张性木僵、蜡样屈曲、刻板言行,以及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、冲动行为。大多数起病于青壮年时期,起病较急,病程多呈发作性,主要表现为紧张性木僵和紧张性兴奋,两者交替出现,或单独发生。

4)单纯型

该型主要在青春期发病,主要表现为阴性症状,如孤僻退缩、情感平淡或淡漠等。该类型较为少见。多数青少年时期起病,起病缓慢,持续进行,表现为:孤僻、被动、活动减少等情形日益加重,并日益脱离现实生活。临床症状主要为:逐渐发展的人格衰退。一此型患者在发病早期常不被人注意,往往经过数年的病情发展到较严重时才被发现。

5)未分化型

该型具有上述某种类型的部分特点,或是具有上述各型的一些特点,但是难以归入上述任何一型。

6)残留型

该型是精神分裂症急性期之后的阶段,主要表现为性格的改变或社会功能的衰退。